近年来,随着我市城市化的进程加快,对城市的抗震防灾规划管理工作,提出更高的要求。根据省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程的意见》和住建部《关于印发〈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建设系统抗震防灾工作要点〉的通知》要求,2011年12月,我市启动了《镇江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》编制工作。历时两年时间,编制征求意见稿于2014年9月完成。2015年5月14日,通过了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论证,8月18日,市规划委员会第五十一次规划审查会议进行了审查。
市规划局新闻发言人、总规划师段志旺向媒体通报,即将出台的抗震防灾专项规划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严格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、抗、避、救相结合”的方针,同时,结合镇江地理实际,制定了满足国家规范标准的小震、中震、大震防御目标。要求当遭受巨震影响时,承担避难功能的应急保障基础设施不发生严重破坏,救灾和避难功能可顺利恢复,区域重大协调救援、救灾物资运输活动和对外远程疏散可实施,在此基础上,细化明确供水、交通、供电等应急保障基础设施的防灾目标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共分防震篇、抗震篇、避震篇、救灾篇和实施保障篇五项内容。按照甲类模式执行。
随着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实施,必将提高我市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,对有效预防和应对地震灾害,保证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良好的社会秩序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